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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情况可申领!南沙发布人才绿卡政策解读

  最新消息!南沙区发布人才绿卡政策解读文件。

  5月7日,根据《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穗府办函〔2017〕313号),对发布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人才绿卡的申领条件,二是人才绿卡申领及审批程序。

  一、申领条件

  其中第1条是对照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才。

  第2条是经南沙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人才,包括经区有关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高层次卫生人才、南沙专才、南沙工匠等;获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其他自贸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端外籍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可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执)业资格的人才;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港澳台籍人才。

  第3条是在南沙区科技创新、生物医药、金融商务、航运物流等重点产业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第4条是在本区总部型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一年度获本区经营贡献奖的企业、科技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全部网上操作,将同步制定申领指引,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于收到申请人网上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

  通告原文如图: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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