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广州资讯  民生

关于为香坊区政府还建民生大厦的情况说明

关于为香坊区政府还建民生大厦的情况说明

  2004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拟对原动力区安乐街地区的企业用地进行整体改造,此次改造范围内涉及原动力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及文体局、劳动局等9处房产。经原动力区政府与省建设集团协商达成协议,由省建设集团还建。

  2006年10月,原动力区政府与原香坊区政府合并为现在的香坊区政府,省建设集团提出,经区政府同意将还建的房产异地安置。2011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拟对改造地区进行启动,省建设集团为了保障工期的顺利进行、减少企业的压力,决定对区政府还建的房产提前异地安置,并按区政府要求建设民生大厦,经过两次选址确定在我集团下属的第三公司所在地,此地属于企业自有建设用地。

  建设中我公司曾就项目规划和土地申请向有关部门申报,由于申请报批要件不齐全,没有审批。目前对于缺少的相关手续我们将立即整改并诚恳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对不严谨的企业行为向社会道歉。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香坊区民生大厦
  • 编辑:贾贵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