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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教育局发布民办学校年检情况,11家培训机构不合格

10月13日,番禺区教育局发布2019年度番禺区民办学校年检情况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联合番禺区民政局,委托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对2018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全区范围内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年检)进行了年度检查。

根据民办学校提供的自查报告、年检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从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等方面,经自查、检查及整改后复查等程序,全面检查了各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安全办学的情况,对各所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年检结论决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检结果

今年番禺区共358家民办学校参加年检,其中合格:295家,基本合格:52家,不合格:11家。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存在的问题有:

1.招生简章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好备案;

2.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学籍管理存在混乱情况。

(二)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幼儿园办学行为欠规范,管理水平较低。

2.教师队伍建设薄弱,教师培训力度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需提高。

3.厨房膳食管理不完善,膳食台账管理混乱,票据不清晰。

4.卫生保健工作管理不规范。

(三)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有:

1.部分机构未网上提交年检资料或初检不合格后放弃复检;

2.部分机构超出审批办学范围开办培训班。

3.部分机构缺档案资料,或档案资料整理混乱,如教师资料、教学管理资料、安全资料等不全或欠缺。

4.部分机构已不存在实际办学场地,或私自变更办学地址后未向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公告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对“年检结论的运用”的规定,年检结论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番禺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年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并继续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

查询番禺区2019年度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年检结论,请点击链接:

http://www.panyu.gov.cn/zwgk/shgysyjs/jylyxx/mbjyxgxx/content/post_6834672.html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肖桂来

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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