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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可以申报啦!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最高300万奖励!2020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可以集中申报啦。南沙区人社局日前挂网《关于开展2020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兑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可于12月10日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记者了解到,向本区引荐杰出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引荐单位可申请最高至30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人才引荐奖的奖励对象为向本区引荐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的人才中介机构,具体包括: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本区建立合作关系的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驻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引荐奖奖励对象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引荐人才创办企业、引荐人才工作单位。

引荐奖申请实行集中受理,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7日-12月10日,申报单位需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审核汇总申报人资料后,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报送至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值得留意的是,引荐奖奖励金分两期兑付。第一期在引荐奖申请通过后首期兑付50%,引进的人才在首期兑付一年后仍在原单位创新创业的,经申报单位申请第二期予以兑付剩余50%。

记者了解到,人才引进后被认定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并获得A、B证的,对成功引荐该人才的人才中介机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给予人才引荐奖,奖励标准如下:

(一)每推荐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奖励30万,其中,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中关于本区创业人才申请安家补贴条件或本区长期创新的人才申请安家补贴条件的(以下简称“符合《细则》相关条件”),奖励标准提高至50万元;

(二)每推荐1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其中,符合《细则》相关条件的,奖励标准提高至30万元;

(三)每推荐1名优秀人才奖励10万,其中,符合《细则》相关条件的,奖励标准提高至20万元。

《通知》还显示,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引荐单位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人才同时符合多个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引荐奖励。同一引荐单位获得的引荐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

耿旭静 谢子亮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耿旭静 南宣

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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